河南省方城自然资源局的违法行为谁来处理
河南方城自然资源局因否认该地一新农村项目遭“误罚” 并拒绝纠错被举报 本网记者近日接到举报,称河南省方城县广阳镇新型农村社区‘广阳第一街’项目遭该县自然资源局‘错误处罚’并拒绝纠错,纠纷持续多年仍未得到妥善解决,导致项目投资企业濒临绝境。 据举报人反映,根据河南省国土厅、方城县政府、县发改委相关批复文件,该项目曾是政策支持下的惠民工程,但从2015年起,该项目投资企业却接连收到一系列行政处罚。
举报人称,“2013年广阳镇政府招商引资,我们投入近3000万做土地补偿。项目规划、立项、用地批复都齐全,谁能想到却突然成了‘违法占地’?”“方城县自然资源局以‘已批未供’为由处罚企业,但企业指出:南阳市2012年文件明确‘土地已经办理了增减挂钩手续的,项目无需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’,且集体建设用地供地手续至今无统一政策予以办理供地手续的渠道。此外,处罚主体也存争议。”举报人拿出一摞摞该项目相关批复文件、行政处罚决定书、被法院驳回的判决书、信访反馈材料等,对该县自然资源局在此项目问题上的处罚依据与主体分别存在质疑。 举报人称,“土地使用的主体是镇政府下辖的“广阳第一街新型农村社区”这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而我们只是代建方,并非集体建设用地的经营、管理者。2015年的处罚书甚至说朝亿置业公司2014年1月就违法占地,可我公司是2015年 5月11日才注册成立的,2014年我公司还没注册,怎么违法占地?” 举报人称,他们曾多次向方城县自然资源局信访科一杨姓工作人员反映问题,并提出问题解决诉求。但该工作人员未正面回答举报人就“处罚依据合法性、主体认定错误”问题提出的质疑,并表示具体情况他也不是很清楚,但处罚决定书肯定是有依据的。 举报人接连说道:“企业多次要求撤销处罚并问责,但自然资源局坚称‘处罚无误’。目前企业面临重重困境,因被方城县自然资源局定为‘违法占地’,导致房屋被抢占、购房款拖欠,银行账户冻结,法人成失信人。”
举报人情绪激动说道,“省厅2017年文件明确给出新型农村社区用地问题处理意见,他们为何不执行?我们去方城县信访局反映该问题时,接访的方城县政法委一领导深知“新型农村社区项目”建设的历史背景,他当场质问方城县自然资源局一信访部门干部,新型农村社区是当时省委、省政府倡导的惠民项目,是当时历史背景下的产物,你们为什么要处罚企业?该信访干部当场表态回去后向领导汇报,尽快解决。可过后无任何实质性答复。一系列连锁反应下企业遭受“致命打击”,濒临绝境。” 被欠薪员工王先生反映,“三年没发工资,孩子学费都凑不齐。明明是政府倡导的项目,怎么成了这样?” 广阳镇第一街社区购房村民张先生站在社区广场感慨:“当初是镇、村干部动员我们迁村并来广阳购房的,但现在听说建房手续有问题,社区房子是违法建筑,怎么政府号召建的房子会是违法的?心里很不踏实。” 截至发稿,方城县自然资源局未就核心争议问题对举报人作出进一步明确回应。这起纠纷能否突破僵局,舆论监督与行政程序将如何影响最终走向?本网将持续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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